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时间:2024-05-16 02:08:07
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在广播站锻炼的学生都知道,广播前一般都会预先准备好广播稿,没有准备广播稿就不会有好的节目效果,如何把广播稿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1

一、导入曲《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

甲:亲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队员们;

甲:大家中午好!

乙:我们红领巾小广播在新的一年里又和大家见面了。希望大家多多关注我们的节目,也给我们多提意见。

二、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甲:今天是3月15日,这让我首先就想到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那接下去就请胡诗宇来给我们讲讲有关国际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吧。

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甲: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 ……此处隐藏6956个字……”呢。

甲:明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就让红领巾小广播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这个特殊却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节日吧!

乙:3·15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是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5国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的,当时总部设在荷兰的海牙,现已迁移至英国的伦敦。

甲:这是一个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政治倾向的世界消费者组织。其宗旨是在世界范围内协助各国消费者组织及政府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工作,促进对各种产品的国际合作。

乙:为了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到这一天,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组织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力量的强大。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为保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做了哪些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节目进行宣传,组织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演说,以提高消费者的认识。

甲: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其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乙:时间如过隙之驹,转眼间又要依依不舍地和大家说再见了,愿我们的节目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色的童年。

甲:本次播音到此结束,我们下周同一时间不见不散。

乙: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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